广告联盟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7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要在自己的Blog上挂别人Blog的链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不知道

我起的这个题目很吓人,其实不完全是这样,现在只是想和keso讨论我的一个思考。

也是最近关于词汇与词汇,人与人的"联系",或叫"关联度"的思考的延续。

这么说吧,我的一个哥们flyleaf一直在跟我讨论"联系"和"关联度"的问题,主要是如何量化,甚至"让人在网上成为人,狗在网上成为狗",我也想把我的一些思考与他分享。

我们先来举一个极端点的例子来说明Blog发展的一个可以被用来做恶的地方。

假设某人得罪了我,我想阴他。恰好这个人又是一个Blogger。我该怎么办呢?
可操作性很强的一个手段就是: 打蛇打七寸! 针对他的人的最根本属性(社会性)联系来打击。
(在当前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防止坏人学去做恶,打击手段此处隐去)

管它几度空间联系,一个Blogger他的Blog上其他Blog的链接,往往是个一度联系或者是个链路的出发点,从这点出发就是整个的连接关系网络,那我们再来看,打击哪里最有效呢?

我个人认为"一度连接"或者"强连接"的打击理论上是最致命的,但是我认为实践中打击占众多连接中大多数的"弱连接"才是最有效的。 (这个实验我已经想好了,但是我还没到3721不择手段成功的境界。)

所以我从一开始就不看好Blog的(商业)前景,根据我以前写的用马思洛的需求理论来分析BBS,Blog和Wiki,Blog刚好在中间,它如果公开地显明自己的身份和社会性连接(blog)连接,那它就失去了BBS满足的马思洛的需求理论的最低一层隐蔽性(或者叫安全性),这其实是很致命的。现在的人思考的太少,对自己的自由感受的更少,所以现在还很少有人更多地关注自身的隐蔽性。这里我不想多说,扯远了。

同时Blog又缺乏Wiki的能满足人的最高等级的需求的贡献性的需求。不高不低的中间阶段的位置,我觉得Blog最好的发展就是线下。大家源于社会,认识于网络,回归于社会。 Blog只是认识的手段其中的一个。

1.第一个类人是把自己的所有日常活动所思所想,又称"日志",或叫"网志"记录在自己的Blog里,象某个想把Blog建成门户的人说的那样,人一生下来就应该建一个自己的Blog,然后它就是他整个一生的墓志铭。

2.第二个类人是只贡献自己的部分思考,其实就是把Blog当类似自己的一个媒体专栏。我把自己定位于此类。
我不会公开我的社会化网络链接,我的"link"是隐于Blog背后的,我无意于让普通陌生人知道。

3.第三个类人是只针对部分特别有影响力的人,他的Blog其实是以他的思想来影响和导向,甚至是号召别人。
这类人的Blog其实是等同或者说的过一点是凌驾于媒体的。

我个人的看法,第一类人其实是很危险的,几乎把自己完全曝光于外,很容易被人利用和打击,只是危机或者时机尚未到而已。

第二类人也没有必要把自己的Blog上挂那么多连接,坦白自己的社会化网络连接,很危险。

第三类人我是希望keso或者李开复是有希望来担任的,keso目前更多的是一个评论家的姿态,我更私心地希望他能是一个思想家。

最后让我们回到前面提到的,如何来满足人的这个"安全性""交流""沟通""奉献"等的马思洛的七个需求等级。我的思想是往上走,同时兼顾下面的等级,因为越往下的等级越是基础。饿着肚子搞奉献,前提也不能把雷锋饿死。

最高的等级应该是互助。目前世界和国内已经有很多的这样的实践先驱。象OOPS,奇幻文化基金,Wikipedia,Time Bank,donatehour.org,咖啡豆协会 等。(我会专门写篇Blog关于此事)

我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大家应该隐于网络之后,运用网络,源自社会,回归于社会,回报于社会。"

我再表述一次我的观点:
"人如果完全把自己曝光于网络,可以到douban去查到你最近看了什么书什么碟听了什么歌,有何感想;去Flicker上去看你又去了什么地方,和谁在一起,拍了什么照片;等等,就象下面这个表格"

For any City Your own take on Craigslist®
For any Passion Your own take on Match®
For any Interest Your own take on Zagat®
For any Event Your own take on FlickrTM
For any School Your own take on FacebookTM
For any Topic Your own take on del.icio.usTM
For any Mammal Your own take on Hot or Not®


天,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做关联,做比较,把人和人聚集起来,相关的东西聚集起来,形成社团,阶级,形成有特点的东西。

对!人跟人就是不平等的,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光是在现实社会中,在网络社会里也一样,因为现在网络社会正在逐渐显现出和现实社会越来越一样的结构和特点。我不否认这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也可以叫突破。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些终将是中间阶段。最后我还是不希望别人都知道我每天都在干什么。我相信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跟我有同样的想法。

"让人在网上成为人,狗在网上成为狗"聚类,分类,甄别,重新生成将来的"阶级"、"国家",会是将来网络发展的终极吗?

我宁愿希望是象Wikipedia那样子的,每个个体隐于网络之后,奉献社会,是另外一种"平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联盟网  

GMT, 2024-5-13 , Processed in 0.05974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5-2021 www.ggads.com GGADS 广告联盟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