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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营销论之一:“不限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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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小时候开始,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是否可以让几乎所有的用户都围绕一家店旋转,让用户看起来都在占别人的便宜,而实际上所有的用户都被别人给占了便宜?或者,看起来我们是在给别人送钱,做整合营销,但是实际上大家都在为我们做促销,都在帮我们拉动用户和做交易转化?
曾经自己创立了一个商业层级理论,就是所有商业都必须遵循“形术道”三级理论。最高的境界莫过于回归商业之道,回归人性之本质。而在这个前提之下做商业,是可以调动无数的用户为我所用,自行的配合营销策略的,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只是因为人性弱点使然。
一,故意犯错
在网站设计中,可以设计一个兑换或者用户分享的环节,而在这个环节中,不要太过于限制用户的行为,要故意形成一个漏洞,让只要参与过的用户都能够去兑换或者继续下一环节。
人都是喜欢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当他们发现这些东西的时候,他们会喜不自胜的将之传播。而在传统理念之下,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的说法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人们对于那些差的坏的甚至阴暗的东西就像吃了鸦片一样的上瘾。所以,他们会主动地甚至于狂热的将你故意设置的漏洞给予分享和传播。
曾经做过一个网站设计,在里面有一个商品兑换功能,我设计的时候故意让程序员不做判断,只要输入任意的号码都可以兑换,比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甚至公交卡号码。都可以去兑换商品,大家可能觉得我疯了,这样做不是亏本了吗?请不明白的朋友自己去百度“鸟笼原则”。看看如何在各种营销设计中贯穿心理学和行为学。
二,“傻子”营销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喜欢去看那些小河什么的。我仔细观察过,越是宽阔的大河,海拔越低,也就是说,地位放得越低,越能够吸纳各方的水源,最后为我所用,大家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在营销中可以设计这样的方式,让合作的各方都为你服务。比如说,你设计一个 XX大派送的活动,凭着活动标签后面的编号,登陆XXX网站,就可以获得现金多少多少。在执行中,我们就拿着这个活动去和几乎所有的商家谈,商超可以,专卖店可以,卖鞋子的可以,衣服也行。不限制种类。
从表面上看,我们用这样的活动是在为所有的合作商家促销,帮助他们吸引用户,而实际上呢?是所有的合作商家在为我们促销,利用遍布各地的各种门店吸纳用户,最后汇聚成我们所需要的用户,大家想想,这是不是“导万流之水为我所用?”
结语:
暂时就写到这里,不明白的朋友可以加本人QQ交流,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Q:102052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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